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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十六届蓝田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1.09.10  来源:蓝田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近日,十六届蓝田县委第七轮巡察各巡察组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向11个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本轮巡察的11个单位党组织,均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团结一致、紧密配合,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但是,在巡察中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系统、不深刻,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有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负责人没有开展定期的廉政谈话,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差;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对下级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基层党组织虚化、边缘化表现突出。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林梅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要求,积极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应付整改,也不能以一般性的工作安排代替整改。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