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安排,县委粮食领域专项巡察组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对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三个涉粮部门和蓝田县白鹿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蓝田县滋水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蓝田县粮食购销公司、蓝田县粮油贸易公司、蓝田县面粉厂五个国有粮企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粮食购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在粮食购销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反映。
为畅通联系渠道,专项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信箱。同时在县发改委(县政府1号办公楼门厅)、蓝新路办公区(蓝新路中段原粮食局)分别设置意见箱。
巡察组办公地点:蓝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院内三楼)。
邮政信箱:县长坪路蓝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邮政编码:710500
电子邮箱:ltxwxcz1@163.com
联系电话:1779182640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0日
特此公告。
县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