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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2.09.27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蓝田县纪委监委、县委农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从2022年9月开始,到2023年10月完成。清理范围为镇(街)、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村民或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各类合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承包合同除外),具体包括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建筑工程类合同及其他类合同。重点从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合同可执行性等方面全面审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济活动,确保管好用好集体资源资产,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合同清理工作排查收集阶段,各镇(街)组织辖区内村组及农村社区全面梳理排查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合同签订情况,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报送所有合同,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对在排查阶段主动上报、并认真整改到位的问题,不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内容要素不齐全、表述不准确、内容不完善、不合法的合同,完善或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除(或重新签订);程序不合规的合同,完善签订程序;价款不合理、显失公允的合同,协商重新签订,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对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瞒报隐匿的,对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合同签订背后存在的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违规使用、破坏、侵占集体资产资源及对不按规定公开村集体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合同清理工作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有关方面问题,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及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蓝关街道纪工委:82721212  三里镇纪委:82721359

华胥镇纪委:82881110        洩湖镇纪委:82842003

普化镇纪委:82925433        安村镇纪委:82905307

孟村镇纪委:82912166        前卫镇纪委:82872688

小寨镇纪委:82961701        汤峪镇纪委:82837317

焦岱镇纪委:82865031        玉山镇纪委:82955103

厚  镇纪委:82932760        三官庙镇纪委:82931008

灞源镇纪委:82942005        九间房镇纪委:82971618

蓝桥镇纪委:82825039        辋川镇纪委:82812023

葛牌镇纪委:82813002

县委农办:82721498

县纪委监委:82721292

来信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县门街32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710500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蓝田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蓝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