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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5.25  来源:   

来源:蓝田县纪委


近日,蓝田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县面粉厂厂长杨高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单位报销,滥发津补贴,单位账务管理混乱。2018年1月30日,杨高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焦岱镇东光村党支部书记杨有安对本村财务监管不严,对该村存在的公款吃喝及公款送礼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纠正,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5月14日,杨有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普化镇杨斜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靳宏刚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非法占用土地,违规收取群众宅基地费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集体资金违规支付招待费等开支。2018年5月16日,靳宏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蓝田县纪委监委  蓝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