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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1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1.03.30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蓝田县灞源镇秦谷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保良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2017年9月,王保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蓝田县交警大队现场查获并采取拘留,并于2017年9月向县检察院移送起诉。经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保良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决定对其不予起诉。县交警大队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王保良任秦谷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监督秦谷村修路工作中思想不重视,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方破坏林地树木,导致修路施工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了原秦谷村葛家沟通村路段0.049公顷林地毁坏,损坏树木华山松、油松共计29棵,造成了经济损失共计11760元。对此,王保良负直接责任。2021年1月,王保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