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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购买使用购物卡发放补贴 西安两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均受处分

时间:2017.05.12  来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报讯(记者 尚永利 通讯员 张瑜)“五一”前夕,陕西省西安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西安市工业联社、西安市机电化工(轻纺建材)公司违规发放补贴,单位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同时受到党纪处分。


据通报,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西安市工业联社违规购买使用商业预付卡、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工服费。该社党组书记、主任袁建安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纪委书记王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西安市机电化工(轻纺建材)公司使用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向职工发放补贴。在此期间,先后担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的李永丰与刘健伟,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红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以严肃问责为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弄虚作假的区县、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7年5月1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