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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时间:2017.06.05  来源:   

来源: 蓝田县公安局党委

7月21日下午,蓝田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全体局党委成员参加了会议,党委书记魏随康主持会议。                                           

  


魏随康逐条解读了《问责条例》,《问责条例》共十三条,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魏随康要求:一是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迅速掀起学习活动热潮;二是要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交流、撰写心得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三是党委中心组要带头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四是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