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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时间:2013年09月29日
蓝田县工商局组织科所长以上领导干部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
开展警示教育
9月27日,蓝田县工商局组织科所长以上27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县检察院新设立的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参观以案说法图片展,听取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仲家民的警示报告,参会干部现场进行座谈讨论,县局党委书记、局长齐宏亲自参加活动,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明、王琦参加座谈。
参加人员首先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设置的典型案例展板,大家从中看到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最终造成身败名裂的悲剧。
参观结束后,大家集中到报告厅,听取了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仲家民所作的报告,仲科长就刑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危害和处罚办法,结合查办大量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量刑标准进行讲解,使广大科所长深受教育,仲科长在最后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要珍惜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要正确对待人生,培养良好工作生活心态,做一个对社会、家庭负责任的人,渡好人生的美好生活。
报告会后,科所长现场进行座谈会讨论,县局监察室主任成英锋、人事科长王毅、法制科科长冯文、公交科科长王海明等同志先后发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谈体会、感想,决心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认真汲取教训,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警钟长鸣,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按规矩办事,按程序作工作,以对社会和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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