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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时间:2017.07.19  来源: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年02月17日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4年2月13日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至13日召开。出席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7人,列席252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雷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中心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员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咨询员、市长助理,市政协主席、党员副主席、党员咨询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同时,在各区县设立分会场,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镇街一级。

    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要求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再次表明了我们党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于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向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件。赵正永同志在省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郭永平同志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魏民洲同志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西安实际,提出了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3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制度创新,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全会强调,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逐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第二,强化纪律建设,加强执纪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切实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全面深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问效,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第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建立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借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认真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或违规违纪办案发生安全事故的,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完善反腐倡廉宣讲制度,针对不同时间节点、不同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宣讲活动。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新提拔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第六,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力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巩固深化省纪委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权重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权力的监督制约,创新制度机制,逐步建立宣传教育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惩处机制,形成权力监督制约“制度链”,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第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理解“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改进方式方法,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把西安建设成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古城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