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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4年06月13日
中央、省、市、县四级纪委组织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蓝田县纪委作为试点单位,紧扣查办腐败案件和线索处置“一为主两报告”的要求,以先行先试的改革精神,把试点工作与案件查办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统筹推进,不断改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扎实、稳妥、有序、有效地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创新案件线索处置管理。重点抓案件线索汇总、报送流程规范,研究制定了《蓝田县纪委监察局群众来信来访处置分流(试行)办法》、《蓝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集中管理(试行)办法》、《蓝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报送工作程序(试行)规定》,力求案件线索从入口、传送、集中管理到分流处置等环节体现试点工作要求,确保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做到线索处置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改进工作机制,革新案件查办工作流程。重点抓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机制完善,体现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时也体现同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部门和镇纪委(纪检组)试点工作要求的落实力度,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及时研究出台了《蓝田县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力促案件查办从信访、初核、立案到审理等各个环节体现试点工作精神,联系基层试点纪委(纪检组)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确保做到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及时召开了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完善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试点的组织协调和有关服务保障工作,共同确保试点工作顺利、优质、高效完成。
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以试点促进办案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认真听取党委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力促各级党委、纪检组织形成共识,把试点工作落实到“两个责任”当中。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召开专题工作会重申《2014年度镇纪检监察组织重点工作任务及量化考核办法》,专门强调试点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出台了《蓝田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各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并由县纪委书记对2013年案件查办9个“空白镇”党委书记、纪检书记实施了集体约谈。
通过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组织实施,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更加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纪委自主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践行抓早抓小、推进“三转”的步伐明显加快,抓纲举目的效果更加明显,同时有力促进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层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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