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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镇进行约谈

时间:2017.08.02  来源:   

   

来源: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4年11月27日   

  为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促进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履职尽责,近期,蓝田县纪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相继对焦岱、安村、普化、玉山等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警示约谈。

  约谈中,县纪委副书记田洁就各镇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情况作了通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孝刚指出,各镇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看能否扭住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要看党委重视和支持纪委工作的力度。只有党委切实重视和大力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才能充分开展,“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办是渎职,查办问题不能突破是不称职”的理念才能牢固树立,不愿、不敢、不善办案的问题才能真正解决。同时要求,各镇党委和纪委要切实承担起“两个责任”,特别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关注信访稳定同时,一要把干部作风纪律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置于工作首位,特别是对纠正“四风”问题常抓不懈;二要认真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对机关和村组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重视、早研究、早预判、早提醒,必要时早查处,防止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把小案养成大案;三要突出专项治理,直面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回避、不绕弯、不上交,集中力量破解难题,积极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四要注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干部村务、组务、财务不公开等问题,研究制定管用的、可操作的约束制度和问责追究办法,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力度,依法依规建立不敢、不能、不想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