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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蓝田县加强工作例会扎实推进基层落实监督责任

时间:2017.08.11  来源: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5年04月27日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和指导,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蓝田县纪委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积极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一是调整例会时间和频次。变一季度一次为一月一次。

  二是扩展参会人员范围。将各部门、各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延伸至各镇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

  三是例会内容突出监督责任落实。例会坚持全年一个中心,一月一个主题(一个重点)。即突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围绕纪委全会精神,重点抓各镇、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作风纪律检查、宣传教育、自身建设等工作。

  四是严明例会纪律。按照“执纪者更应守纪”要求,例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把按时按要求参会作为严格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措施,作为落实监督责任一项考核指标,严格落实签到、请假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