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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蓝田县坚持以法治思维提升执纪水平

时间:2017.08.14  来源: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5年05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精神,5月26日,蓝田县纪委邀请市纪委局级纪检监察员高振虎、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蒋忠平,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着力培养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法制视角下,自觉运用法治规则,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一是坚持合法性原则。完善工作规则,用规则规范约束查案惩腐、党纪监督、行政监察、信访受理、纠风治理等执纪行为,确保执纪执法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结果合乎法律规定。

  二是坚持法律权威原则。在法律规范下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决不能随意性执纪、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

  三是坚持权利义务原则。既严肃惩治腐败,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公平正义原则。适应依法反腐的新要求、新常态,努力在国法和党法的框架内健全查办案件制度体系,规范办案程序,优化办案流程,严格办案措施,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增强执纪执法办案的规范化,让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