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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让久违的“乡约”传承“廉脉”

时间:2017.08.30  来源:   

   

来源:西安市纪委 作者: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北宋时期,位于今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境内的“关学”代表人物― “蓝田四吕”制定《吕氏乡约》,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总领全篇,按照礼义道德规范,对村民进行教育和约束,对于扬善抑恶,移风易俗是一种颇为有效的组织形式,曾作为国典颁行全国,对宋元明清及后世乡村治理模式和社风民俗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为《吕氏乡约》发源地,蓝田县强力推动吕氏家族墓遗址的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举办了“蓝田吕氏家族墓出土文物精品展”,举行了“四吕”文化研讨会。把《吕氏乡约》精髓纳入乡村社会管理,引导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在全县各村成立乡规民约评议会,对农村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人和事进行评议,培育文明乡风。引导农村优秀“新乡贤”,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反哺桑梓,用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落地生根。蓝田法院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司法运行环境,大力倡导乡土司法理念,利用传统文化、风俗良俗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王鹏 王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