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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宣教研究室 作者:刘琳 时间:2016年07月22日
7月22日,蓝田县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在人民日报上的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孝刚主持会议,各派驻纪检组长、各室主任参加会议。

杨孝刚指出,《问责条例》将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列入问责对象,这就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我们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问责条例》的出台也解决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分清具体责任、强化问责措施,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杨孝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近期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带头学习,把握要点、学深悟透、吃透精神。在学习时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我做起,严格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下半年的纪律审查工作中,各室、各纪检组要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正确运用好《问责条例》这把利剑,做好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问责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执行力、公信力和精准度。要结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通过查办典型案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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