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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访室 作者:吴真 时间:2016年08月23日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理信访举报问题,蓝田县纪委监察局制定《转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办法》,推动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转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承办单位在查清问题、处理到位的前提下,按时办结信访举报件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办理质量与时限由各承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蓝田县纪委建立信访办理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加强对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复查审核,加快下转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
蓝田县纪委对每季度信访举报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按照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就未办结件数、延期件数、到期未报数及对应的交办函号等内容进行汇总明示,重在突出问题单位和重要信访件办理状态。县纪委已对6个办理信访件不及时的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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