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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建立“四位一体”举报平台 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时间:2017.09.22  来源:   

   

来源:信访室 作者:贾少光 时间:2016年08月05日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强化纪检监察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及时、妥善、有效地处理信访举报问题,蓝田县纪委制定了《转办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该《办法》规定承办单位在办理信访件时,在查清问题、处理到位的前提下,按时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质量、时限由各承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蓝田县纪委通过加强对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复查审核,使下转信访件的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蓝田县纪委对每季度信访案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通报。通报中,按照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对信访件办理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就未结件数、延期件数、到期未报数及对应的交办函号等内容进行汇总明示,重在突出问题单位和问题件办理状态,从而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

  截止目前,县纪委已对6个办理信访件不及时的镇街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有力的推动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