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田县纪委
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基层纪工委依据《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规范纪律审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近日,蓝田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两委”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指导纪律审查工作,提升基层纪律审查水平。
县纪委监委要求基层纪律审查工作要做到“五个规范”,一是规范处置反映问题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和通过网络举报、媒体披露、上级转办、领导批办、有关职能部门移送等渠道受理的反映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作出明确要求,严格标准、严把程序,有效推动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是规范纪律审查初核程序。明确初步核实工作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请示处理、领导审批、方案制定、特殊情况协调及会议审议五项手续,并对初核人员分工、保密、材料收集、程序报批、申请回避、初核时限、初核笔录、权限和程序使用等作出制度规定,严格按程序收集提取证据、处理初核结果、形成初步核实案卷。
三是规范纪律审查立案调查程序。绘制立案案件工作流程图,并对立案调查的基本要求、立案前注意事项、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时限、证据材料取得、会议审定及立案调查卷制作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建立执纪审理工作流程图,明确审理案件范围,对审理案件、受理、正式移送审理、阅卷、沟通协商草拟报告、审理谈话、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审议、报批、制作处分决定和相关文书、处分决定和相关问题执行等进行规范,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五是规范案件笔录和文书制作。严格按照一人一录、一事一录、用词准确、事实清楚,手续完备、依纪依法的要求制定纪律审查询问笔录、谈话笔录、调查笔录和审理笔录,并对制作笔录的稿纸、文头、内容结构要件、用词和违纪事实要素、谈话对象个人信息、手续、制作笔录人数等作出明确要求,实现纪律审查笔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