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鄠邑区纪委
今年以来,鄠邑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点任务。1-11月,鄠邑区纪委监委共处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33件,立案16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建立综合研判机制。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组,成员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和镇街纪委负责同志担任。今年来,工作组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办理11次。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采取双向移送的线索移交办法,对重大复杂案件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多部门协调推进,促进纪法衔接,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打“伞”反腐的整体性、协同性。
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对扫黑除恶案件考核直接到人,由各常委具体负责案件的指导、审核、把关,建立专项工作台账,采取销号管理的办法,按照时间节点对案件办理工作进行督促督办,共下发督办通知单48次。
建立优先办理机制。凡涉及到扫黑除恶线索的要求快查快办、快进快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对向黑恶势力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查处设置阻力障碍、给涉案人员说情开脱、干预案件查处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