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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纪委网站 作者: 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市农林委反馈巡视情况。12月23日,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李顺德传达了魏民洲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第二巡视组组长杨振堂、副组长许浩、王清山向市农林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慧武反馈了巡视情况;随后,杨振堂代表市委巡视组向市农林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冯慧武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8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对市农林委2012年以来涉农(含涉林及扶贫)资金和项目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市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巡视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农林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在贯彻“三农”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筹措安排资金,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为改善农林基础设施、促进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市农林委党委围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履行“两个责任”还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还不够有力,纪检机构在执纪问责上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二是项目申报审批不规范。平时项目储备不足,项目基础资料不完整,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不严格,建成后有效管理跟不上,不能长期发挥效益,甚至出现项目建成后设施闲置或损毁。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分工程建成后年久失修;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建成后闲置;区县农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行。三是项目管理粗放,监管措施不力。项目监管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如有的项目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或投资额,有的项目不进行招投标,有的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流于形式。如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申报、批复建设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出入大,未按规定验收,并超合同价结算。2013年市林木种苗工作站育苗设施建设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四是资金管理漏洞较多,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较为严重,个别区县虚报、套取专项资金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错发、滞留现象严重。2012年原市农委下属单位挤占项目资金128万余元列支办公、水电等费用。2013―2014年,长安、高陵、户县虚报粮食播种面积,套取财政补贴资金654万余元。2013―2014年,阎良、高陵、户县、长安向非种粮农户及土地已征为建设用地的农户发放种粮补贴,并将种粮补贴资金1612.96万元长期滞留在区县财政或乡镇街办。原市农委违反现金管理规定超限额库存现金,市畜牧中心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应缴未缴财政资金734万元。五是体制机制不完善,下属单位兴办实体、自办园区站所等问题较为普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和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反映,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农林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巡视组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要围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加强“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二是要健全完善可行、有效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绩效评估机制。三是健全完善顺畅高效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审批流程。四是要健全完善严格系统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监督办法。五是要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的责任追究机制。
巡视组强调,市农林委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市农林委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冯慧武表示,市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市农林系统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扛起“两个责任”,毫不动摇转变作风,从严从实推进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实效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巡视办、市委巡视组有关同志、市农林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市农林委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以及区县农林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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