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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面问责不手软

时间:2016.08.01  来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王鹏 时间:2016年03月22日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通报曝光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典型案例:2015年4月24日,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司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去往安康、汉中,严重违反了公车管理有关规定。杜文华作为该站车辆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公车和驾驶员管理不严,负有主要责任,市环保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对该站副站长周华进行诫勉谈话。

  去年以来,西安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制度保障,从严问责追究,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领导带头。西安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先后25次召开专题会、座谈会、落实“两个责任”汇报会,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夯实扛牢主体责任。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深入区县和市级部门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多次与市委班子成员和区县、部门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约谈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市委班子成员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要求,主动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管理监督,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紧、落实。

  建章立制。西安市出台《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修改完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问廉考廉等相关制度。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也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办法细则,在全市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制度“链条”,逐步形成完整具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防止“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制度落实制度”现象,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该市把“两个责任”落实纳入全市年终综合目标检查考评,增加了考核权重,并注意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强力问责。完善问责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督促,跟踪问效,定期讲评通报,坚持从严问责。高举纪律“戒尺”,依据《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4年8月、9月和2015年2月,临潼区马额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朱忠成违规为其子女举办升学宴、完灯宴。2015年9月21日,朱忠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马额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房刚对朱忠成违规操办喜庆事宜不制止、不查处,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9月28日,房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全市共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45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在各大新闻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了8起典型问题,形成强力震慑,倒逼“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