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对开展严禁擅自以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专项工作情况的监督要求,蓝田县全面受理“擅自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方面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借庆祝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违法违规制售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销售“特供”“ 专供”产品;
2、违规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
3.以庆祝维明进行各类献礼活动以及庆祝活动过程中的“四风”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 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710500;
2.来访接待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 县纪委信访室;
3.举报电话:029-82721292;
4.网络举报网址:http://lantian.qinfe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