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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蓝田县纪委监委关于全面受理涉粮领域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1.11.03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蓝田县全面受理涉粮领域问题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党政领导干部违反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未在粮食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等方面问题;

2.粮食相关部门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分开、管理职能未理顺等方面问题;

3.粮食购销部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不力,在全县储备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轮换亏损等涉粮风险突出问题;

4.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存在的对粮食管理监督力量薄弱、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方面问题;

5.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在粮食购销过程中存在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在履行粮食监督管理责任中存在的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7.储备粮费用补贴拨付不及时、不足额和挤占挪用等方面问题;

8.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存储、销售出库以及检测、称重等环节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9.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违反粮食流通管理、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费用补贴拨付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法规政策方面的问题;

10.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改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落实,偏离主责主业,乱投资、乱担保,铺摊子、上项目,以合作名义将股权资质资源让渡给民营企业搞“国皮民骨”利益输送、造成粮食企业管理权旁落走虚,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落实,企业负责人贪腐等方面问题;

11.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环节中存在的虚开结算凭证、虚减粮食重量、以次充好、以陈顶新、“转圈粮”、拖欠粮款等问题,存储环节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盗卖、超装等方面问题;

12.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环节中存在的虚假轮换、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等方面问题;

13.我县粮食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公示(告知)粮食收购价格、压级压价、短斤少量、食品安全违法等方面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 蓝田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710500;

2.来访接待地址:蓝田县县门街32号 蓝田县纪委信访室;

3.举报电话:029-82721292;

4.网络举报网址:http://lantian.qinfe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