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辋川镇前板厂村村主任陈典学,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收取花椒树苗管理费,违反了群众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19日,陈典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辋川镇前板厂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建,在脱贫攻坚结对帮扶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收取花椒树苗管理费、超标准公款用餐,违反了群众纪律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6月19日,张新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三官庙镇金山村支部书记杨鹏飞,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思想不重视,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7日,杨鹏飞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三官庙镇南湾岭村支部书记李向利,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思想不重视,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7日,李向利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