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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曝光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8.08.27  来源:   

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华胥镇宋家村党支部书记宋晓民,未积极履行村支书的工作职责,违规收取群众庄基协调费,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年8月6日,宋晓民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华胥镇宋家村委会主任李卫东,未积极履行村主任的工作职责,违规收取群众庄基协调费,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年8月6日,李卫东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灞源镇灞源街村原会计景雪峰,违规收取群众宅基地费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5日,景雪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灞源镇灞源街原村主任曹彦娃,违规收取群众宅基地费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15日,曹彦娃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