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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9.10.24  来源: 蓝田县纪委监委   

1.蓝田县蓝关街道大寨村六组组长王卫民擅自挪用征地补偿款的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大寨村六组组长王卫民在任职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擅自挪用六组征地补偿款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用于本组安置楼的设计费、县财政局开垦费、养老保险生活补助储备金等款项共计72.91072万元,导致群众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7月,王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蓝田县三官庙镇面岭村党支部书记张选平违规收取建房群众费用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张选平担任面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委会违规收取9户建房户群众费用1.08万元,用于村委会修缮及弥补办公经费,其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9年7月,张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蓝关街道宣堡村五组组长郭建峰违规违纪的问题。郭建峰担任宣堡村五组组长期间,参与村组违规买卖宅基地6户;2011年8月未召开群众会议,违规私自决定五组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重大资金处置分配;对财务人员督促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五组账务混乱等问题,其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郭建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蓝田县小寨镇湖滩村一组组长赵增良拖欠村集体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问题。赵增良在担任湖滩村一组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拖欠集体生态补偿基金,将该组省级生态补偿基金,未及时上交村集体。2019年2月,赵增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蓝田县三里镇青羊庄村原村主任赵卫军违纪违法的问题。2009年至2016年,赵卫军在担任青羊庄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伙同他人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28.55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伙同他人挪用征地补偿款66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2019年9月,赵卫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6.蓝田县三里镇青羊庄村原会计王有斌违纪违法的问题。2009年至2016年,王有斌在担任青羊庄村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伙同他人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28.55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伙同他人挪用征地补偿款66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2019年9月,王有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7.蓝田县时任三里镇财政所所长段武民伙同他人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问题。2012年11月,段武民在担任三里镇财政所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未向群众收取自筹资金的情况下,伙同原苏王坡村干部,套取苏王坡村水泥路硬化工程“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019年7月,段武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