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厚镇水洼村原党支部书记贺哲民违规报销不合理开支的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贺哲民担任水洼村村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以餐费、烟酒、礼品、工作用车等名义报销不合理开支,共计2.5574万元,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2019年9月,贺哲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报销的不合理开支退还村委会。
2.蓝田县厚镇水洼村原党支部书记穆缠斌违纪违法的问题。穆缠斌作为中共党员,水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不合理开支2.3159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集体资金9.01万元,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2019年9月,穆缠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报销的不合理开支退还水洼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