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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4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1.01.27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1、蓝田县小寨镇原滩芝村党支部书记杨公印、会计李军武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问题。2016年6月,时任小寨镇滩芝村党支部书记杨公印、村会计李军武在贫困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中,未采集到韩新印之子魏军超购买商品房,工作中存在不实、不细的问题,把不符合贫困户纳入条件的人识别为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建议给予杨公印、李军武党内警告处分。又因2018年9月20日,杨公印违反群众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购买群众核桃不及时付款,与群众打架,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党的形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目前仍在影响期内。因此,2020年12月,杨公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军武因2018年3月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宅基地费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因此,2020年12月,李军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蓝田县小寨镇湖滩村调委会主任康建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1月9日,小寨镇纪委对辖区12个行政村干部值班到岗、开展脱贫攻坚等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按照小寨镇湖滩村干部坐(值)班表安排,康建辉每周一、周五值班,但在检查过程中未见到康建辉在值班日到岗开展脱贫攻坚等村务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关键时期,康建辉旷工不到岗,在村干部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康建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三官庙镇南湾岭村包村干部赵春锋、村会计高合合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7月,市检查组对南湾岭村的扶贫工作进行暗访时,村委会会计高合合因担心检查组查出汤官粮家存在一户多宅的问题,遂未告知检查组汤官粮家还有一处三间砖木结构的安全住房,由此,导致检查组误认为该处危房为D类危房,且有人员居住,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镇政府干部赵春锋身为中共党员、南湾岭村包村干部,对汤官粮家一户多宅情况了解不够,尤其是对三间危房关注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督促监督村委会将汤官粮家三间危房拆除,工作不细不实,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导致检查组误判该处危房有人居住,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1月,赵春锋、高合合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公安局原草坪派出所民警李选锋、张新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06年8月,蓝田县公安局原草坪派出所民警李选锋、张新在办理一起非法买卖炸药案件中,未正确履行盘查、搜查审批法定程序,将涉案人员带至派出所盘查,并对涉案人员家中进行搜查,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6月,李选锋、张新两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