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张健扰乱单位秩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9月10日,张健到蓝田县县委门口上访反映购买宏辉房产的事情,在进入县委大门时,不配合保安进行登记且不听保安劝阻,直接闯入县委院内,扰乱单位秩序。张健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单位秩序并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2021年1月,张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厚镇清峪村党员李西卫醉酒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20年7月,李西卫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醇检验,李西卫血醇浓度为137.21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2020年9月,蓝田县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判决李西卫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0年12月,李西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蓝田县华胥镇王坪教学点教师雷珂醉酒犯危险驾驶罪问题。2020年4月,雷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血醇检验,雷珂血醇浓度为165.4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20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雷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雷珂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蓝田县普化镇水陆庵初级中学安保人员王博酒驾问题。2018年7月,中共党员王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王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蓝田县华胥镇轩辕小学安保人员景伟酒驾问题。2020年3月,中共党员景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并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