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三里镇秦家寨村党支部书记刘旺虎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2015年,秦家寨村在无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实施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项目时,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加重群众负担。2021年9月17日,刘旺虎违反工作纪律,违反防汛工作“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午餐时饮酒,导致下午无法正常履职,影响防汛工作开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刘旺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蓝田县孟村镇胡家村原党支部书记胡胜利、原党支部副书记屈彦勃、原村委会副主任屈国梁未按时公布村内账务,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9年底,胡家村召开村委会会议,宣布镇政府在胡家村八组设立垃圾填埋点。2020年4月至10月,镇政府陆续在胡家村八组垃圾填埋点倾倒镇内生活垃圾及旧房违建拆除废料。倾倒垃圾期间,经胡家村八、九组群众代表通过后,指派负责人屈国梁联系西安渣土车对垃圾点进行黄土覆盖填埋,每车收费240元,具体账目由屈恩放管理。经查账,2020年4月至11月,胡家村八组总共收取渣土倾倒费20.76万元,收费用于村道路维修、卫生打扫、土地赔偿等开支,此阶段所有收支情况未向村民进行公开。胡胜利作为村支部书记,未公开村内账务,应负领导责任;屈彦勃、屈国梁作为村主要干部,未公开村内账务,应负主要责任。2021年12月6日,胡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屈彦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屈国梁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