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化镇贺凹村党员伍朋华“带病入党”问题。
伍朋华同志身为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入党前未及时主动向组织汇报自身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处罚的相关事项。2022年6月,伍朋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化镇杨斜村党员张卫朋“带病入党”问题。
张卫朋同志身为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入党前未及时主动向组织汇报自身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处罚的相关事项。2022年6月,张卫朋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蓝关街道新寨村徐哲超违反组织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哲超同志身为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入党前未及时主动向组织汇报自身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处罚的相关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街道党工委2022年6月19日研究决定,给予徐哲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