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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通报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17.12.14  来源:   

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农业局计划与产业化科科长惠选乐,于2012年元月至2013年12月,违反国家法规规定,违规收取项目单位技术服务费16.5万元,并设立“小金库”,用于单位购买樱桃、大杏等支出。惠选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蓝田县前卫镇刘村党支部书记刘学昌违规改变资金用途问题,将本应分给村民的18.1万元移民补助款用于广场硬化等支出,损害群众利益。刘学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灞源镇灞源街村党支部书记葛明印于2016年5月,借县能源办给该村安装热水器工程时巧立名目、搭车收费,向90户群众每户收取100元的安装费。葛明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普化镇吴家巷村村委会主任兼一组组长吴明,于2015年10月17日,违规向三户群众收取26000宅基费,损害群众利益。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蓝田县前卫镇杨木寨村六组小组长何宏昌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违规从小组集体资金中支出招待费14735.47元。何宏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蓝田县安村镇牟家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牟宏恩,于2014年8月26日,为其子牟铁驹填写贫困大学生助学申请时, 隐瞒家中有私家车有关情况,冒用他人信息,违规领取贫困大学生助学金5000元。牟宏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蓝田县洩湖镇民政干部穆鹏利,在低保户资料审核中,工作不细,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领取低保金。穆鹏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蓝田县玉山镇姜山村村监会主任董小卫,利用其担任扶贫互助协会会计之便,违规以本人及他人名义从扶贫互助协会贷款3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董小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厚镇北街村支部书记胡三虎、村会计贾兴民、一组组长穆根年、一组会计段东锋四人在移民搬迁征地中,虚报征地花名册,骗取集体土地补偿款,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胡三虎、贾兴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穆根年、段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