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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1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3.09.27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蓝关街道坡底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1年8月,坡底村进行污水处理管网施工时,施工公司因施工问题与村民发生纠纷,陈龙在调解纠纷过程中收受施工公司协调费7.7万元。2023年3月,陈龙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蓝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陈龙身为中共党员、时任坡底村党支部书记,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2023年6月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龙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