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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蓝田县:认真客观研判 集中清理举报件

时间:2017.08.01  来源:   

   

来源: 作者:吴正锋 时间:2014年11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11月5日蓝田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促进会。会议通报了全县1-10月份案件查办情况,并对今年后2个月案件查办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

  会议指出,当前各镇、各部门对案件查办工作思想还不够重视。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党委的主体意识不强,支持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还不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意识不强,特别是聚焦办案主业主责意识还不强。二是办案力量薄弱,不能整合其他力量,或者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聚力办案。三是主动作为不够,不能发挥主动性,正视群众举报及上级批转件,积极主动发现问题,主动监督检查。

  对此,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办案,力促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增强“两个责任”意识,县纪委要加强“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落实,力促各镇党委、纪委把“两个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工作之中。二是集中清理处置今年举报件,做到有信必核、件件落实,特别是对下转件,县纪委各室要抓紧核查清楚,认真查处到位,不能跨年度办理。三是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县纪委要按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抽查复核基层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基层办案情况,约谈办案“空白”镇,加强案件倒查追究,着力解决落实不力、查处不到位问题。四是加强基层办案指导,坚决不允许各镇、各部门不按程序、不合要求办案,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要加大办案指导力度,有关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五是整合办案工作力量,对涉及复杂的需县上协调的案件,基层纪委(纪检组)要坚决克服怕领导不支持、怕得罪人、怕受打击报复的“三怕”思想,县纪委有关室要积极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抓紧清理到位、移送到位、处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