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来源:蓝田县法院 作者:杨帆 时间:2015年01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市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新年伊始,蓝田法院启动为期3个月的廉洁司法教育活动。
此次廉洁司法教育活动从2015年1月8日开始,到3月底结束。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对照检查、落实整改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动员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新田分别传达学习了最高院周强院长在最高法院机关廉洁司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县委苗书记、县纪委杨书记在全县廉政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了近期党风廉政工作。院监察室主任杨帆宣读了《蓝田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再民作了讲话,强调指出: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切实做到开展专项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警示再教育活动、健全内外监督渠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安排部署今年工作结合起来。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组成员、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剖析反思、带头整改问题,为干警做好表率,确保活动落到实处。三要合理安排、统筹兼顾,把廉洁司法教育常态化。四要落实“双责制”,做到制度严明、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五要严谨、细致办案作风,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蓝田法院班子成员、所有部门正、副职领导、助理以及监察室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