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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以年终考核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

时间:2017.08.12  来源:   

   

来源:办公室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5年02月03日   

  为强化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当,近日,蓝田县纪委在全县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作了新调整。

  一是考核内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及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创新、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和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二是考核重点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新特点。重点突出了“两个责任”落实、案件查办及作风建设等要求。

  三是考核方式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新方式。通过单位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打分测评等方式,实行“先定挡,后赋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各档不能留空,优秀与较差数量不能超出规定比例。

  四是考核结果运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新思路。评定优秀等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受到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的个人,严把评优选先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