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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室 作者:杨静 时间:2015年04月21日
年初,蓝田县纪委从案件线索的受理、处置、监督、审结等重要环节入手,扎实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严把“受理关”。对各类案件线索来源统一归口,并配备专人负责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录入,重要线索或上级交办线索直接报送县纪委主要领导审阅,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搁置信访件,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严把“处置关”。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台账,详细记录线索来源、线索内容、处置单位、科室及结果等,实行销号式动态化管理,随时更新办理情况,及时掌握案件线索处置进展情况。并制定严格的线索管理、移交制度,做到“受理有登记,移交有台账”。同时,强化保密措施,严肃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防止信访举报线索外泄。
三是严把“监督关”。对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线索,县纪委直接受理查办,对转办要结果信访件及督办件建立督办台账,坚持提醒与催办相结合,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抓好责任追究,对由于重视不够导致超期办理或问题未查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灯下黑”的现象。
四是严把“审结关”。认真审核承办单位、科室的结案材料,坚持“五不放过”,即:反映问题调查不清楚不放过;处理不恰当不放过;材料不齐备、不规范不放过;反馈不到位不放过;案结事未了不放过,不断提高转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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