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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作者:吴正峰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为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科技化水平,加强规范安全办案工作,日前,蓝田县纪委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标准化办案谈话室建设要求,建成3个谈话室、1个监控室。
谈话室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借鉴司法系统谈话室设计,对室内墙壁、门窗、桌椅、地面及相关设施作软包处理,对电源插座及用电设备等均作安全防护处理,并安装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同时,着眼于规范办案操作程序,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谈话室管理和使用,明确被调查人、约谈人的权利和义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管理人员和办案人员加强培训,使其熟练使用设备、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谈话室的建成和启用,一是实现了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了关键证据固定,提高了办案效能;二是增强了办案人员依法执纪意识,规范了办案人员依规办案行为;三是有力地维护了谈话对象合法权益,充分保障了办案工作安全高效,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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