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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纪委四措并举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时间:2017.08.18  来源:   

   

来源: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室 作者:杨静 时间:2015年05月15日   

  蓝田县纪委四措并举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是深挖细梳线索处置。重点对基层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非法买卖、出租集体土地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大翻底;集中查处一批基层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案件。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要从严从重查处,力争在2个月内使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查处。

  二是限时快结严肃查处。加大查办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腐败案件的力度,重点要加强对中央巡视组交办和省、市下转的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线索的督查督办;对办理情况跟踪了解,及时进行催办,限期办结,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贪污侵占、欺压群众等问题突出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案结号销督办结果。在办理涉及群众利益案件时,对每一起案件都要求制定查办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对群众反映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并挂号督办,做到案不结、号不消。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求办案人员认真核实,及时制定初核方案,做到严查快结、及时处理。

  四是汇聚力量确保实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业务不精等问题,县纪委在承办重大案件时,抽调基层纪检干部直接参与办案,并对涉严重违纪的涉案人员及时采取调查措施,保证案件调查顺利进行;对于基层复杂案件,采取派员指导、定期督办、协同查办、协助审理等方式,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同时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使基层干部“不敢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