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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访室 作者: 时间:2015年07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体性重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的质量和效率,结合工作实际,蓝田县制定了《群体性重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领导包案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纪检监察信访群体性重点疑难举报问题可列为包案范围。一是到市以上集体访、越级访、联名访的信访举报问题;二是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举报问题;三是上级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四是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举报问题;五是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多个单位(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该制度明确了包案领导和承办单位解决群体性重点疑难举报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办理,应做到“三包五定”,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责任单位、定办案人员、定解决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结案标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
同时,该制度指出,包案领导及承办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依法依纪做好群体性重点疑难举报问题办理工作。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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