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副站长佀文华失职失责问题。佀文华作为蓝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分管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及质量投诉的副站长,在该县某小区的建设及验收过程中,没有尽到监督职责,把关不严,对群众投诉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工作不扎实,安排不到位,失职失责,其应负领导责任。佀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房管所副所长李卫萍失职失责问题。李卫萍作为负责县域内房屋产权登记的审核工作的房管所副所长,在给蒋某、陈某等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查把关不严,致使蒋某违规取得了10个房产证,并利用其中8个房产证在蓝田县原信用联社系统骗取贷款434万元。李卫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蓝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监督员惠红卫失职失责问题。惠红卫在蓝田县某小区的建设及验收过程中,对群众投诉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不认真,不扎实,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失职失责,其应负直接责任。惠红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蓝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科长樊小涛失职失责问题。樊小涛在蓝田县某小区的建设及验收过程中,没有尽到监督职责,对群众投诉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失职失责,其应负直接责任。樊小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蓝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监督员杨瑾失职失责问题。杨瑾在蓝田县某小区的建设及验收过程中,没有尽到监督职责,把关不严,对群众投诉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不认真,不扎实,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失职失责,其应负直接责任。杨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蓝田县房管所产籍科科长张景亮失职失责问题。张景亮负责县域内房屋产权登记的办理和初审工作,在给蒋某、陈某等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负责,审查把关不严,致使蒋某违规取得了10个房产证,并利用其中8个房产证在蓝田县原信用联社系统骗取贷款434万元。张景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蓝田县孟村镇康禾村党支部书记赵大军失职失责问题。赵大军同志身为康禾村党支部书记,在镇政府多次安排强调环保工作之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失职失责,未能对村域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及时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不良影响,其应负领导责任。赵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蓝田县孟村镇东村监委会主任曹应荣失职失责问题。曹应荣在担任东村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主任期间,东村两委会买卖宅基地共21户,收取资金20.3万元均入村账,用于村内事务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其应负领导责任。曹应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蓝田县孟村镇胡家村党支部书记胡胜利失职失责问题。胡胜利同志身为胡家村党支部书记,在镇政府多次安排强调环保工作之后,思想不重视,态度散漫,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处理村域内垃圾焚烧问题,失职失责,在一定范围内引起恶劣影响,其应负领导责任。胡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蓝田县蓝关街道新寨村党支部书记杨朝平失职失责问题。杨朝平身为新寨村党支部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该村一组组长贾某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该村四组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导致该地块被污染,种植条件被破坏,对其负有直接责任。杨朝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