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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3起党员违法犯罪问题的处理情况

时间:2019.03.27  来源:   

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汤峪镇龚家村党员龚少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观察不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龚少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宣告缓刑两年。2019年1月,龚少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蓝田县三里镇苏王坡村扶贫互助协会秘书长刘斌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20.5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构成挪用公款罪,刘斌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5月,刘斌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蓝田县三官庙镇新房村代西组会计代海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挪用本组征地补偿款282万元进行牟利,分得利息0.7万元,涉嫌挪用资金罪,该款已上缴县财政局。2019年1月,代海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