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蓝田县纪委
1、蓝田县灞源镇原磨岔沟村党支部书记姜德成用公款违规吃喝送礼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姜德成多次用公款吃喝、送礼共计11273.3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姜德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汤峪镇原孙南村党支部书记孙忙奇为其孙操办满月宴未按规定和要求报备的问题。2018年2月24日,孙忙奇为孙子办满月宴,待客设宴约30桌,收受礼金23800元,招待花销近2万元,未按照规定和要求报备,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孙忙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汤峪镇洪寨村党支部书记洪日进为其父办丧事未按规定和要求报备的问题。2018年3月6日,洪日进为其父亲操办逝世三周年纪念,待客设宴约40桌,收受礼金总数为2万余元,未按照规定和要求报备且超标准操办。洪日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