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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通报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9.10.24  来源:   

 

蓝田县教育和科技局干部马超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马超峰身为中共党员及教科系统工作人员,无视党纪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危险驾驶罪被蓝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9年7月,马超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