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厚镇财政所所长周小增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周小增身为厚镇财政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单位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其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11月,周小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蓝田县三官庙镇峪湾村原村主任唐爱国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唐爱国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里湾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向镇政府上报大绿二期核桃基地建设补助款领取花名册存在造假行为,应负主要责任。2019年7月,唐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蓝田县焦岱镇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佘红刚违规建设生态园的问题。佘红刚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生态园。2019年11月,佘洪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蓝田县华胥镇东邓村原支部书记侯志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侯志华身为中共党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作为发展党员的第一责任人,在马某入党过程中,政治审查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违反规定发展党员,造成了恶劣影响。2019年11月,侯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