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玉山镇峒峪村四组组长孙应乾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3年4月至2016年9月,孙应乾共买卖宅基地37户,每户按1000元-20000元不等收取费用,共计收取270560元;另收16户群众宅基地超占费共29300元,12户群众宅基地承包费共560元,三项合计300420元。全部钱款上缴峒峪村村委会,用于四组修建水泥路及其他日常开销。孙应乾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土地使用权以买卖形式转让给他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孙应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蓝田县三官庙镇金山村原村委会主任谢克仁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2年6月,时任三官庙镇金山村村委会主任谢克仁在危房改造申请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好处费2000元。谢克仁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谢克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