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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蓝田县纪委曝光2起违反法律 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0.12.29  来源:蓝田县纪委监委   

1、蓝田县华胥镇惠家斜村党员惠晓龙盗取电动自行车,犯盗窃罪问题。2019年7月,惠家斜村党员惠晓龙驾驶自己的小轿车途经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行至陇县城关镇陇马路陇县气象局附近,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黄色/油光黑松果5.5型共享电动自行车盗走,被陇县人民法院判为犯盗窃罪,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惠晓龙身为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守法规,却偷取共享电动自行车,受到刑事处罚,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惠晓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蓝田县前卫镇康庄村党员康前程犯交通肇事罪问题。2018年9月,康前程驾驶中型厢式货车沿108国道王寺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1315KM(王寺南街丽都酒店门口)时,适逢曹某、周某步行由东向西横过公路,车辆将曹某、周某碰撞,造成曹某、周某受伤。曹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20年4月,康前程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2020年10月,康前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