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田县安村镇杨孔寺村党支部书记贺牛娃防疫期间脱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先后发布暴雨黄色预警及大雾黄色预警,按照县、镇主要领导及防汛工作相关要求,镇、村干部在防汛期间应做到24小时在岗,安村镇杨孔寺村党支部书记贺牛娃于2021年9月23日至30日在未向镇主要领导请假的情况下出省参加婚礼,存在防汛期间脱岗的问题。2021年10月,贺牛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蓝田县安村镇马沟村二组组长马长权对本组可耕地建房监管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马长权任马沟村二组组长期间,二组马宽美、马均宏两户在无任何建房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在可耕地上建房。其中二组群众马宽美2020年5月开始建房,三间平房,占基本农田0.48亩,于2021年6月建成;二组群众马均宏2020年11月开始建房,三间两层,占基本农田0.24亩,于2021年6月建成。由于马长权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力,致使本组两户群众违规在可耕地上建房。2021年11月,马长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蓝田县玉山中学楚福强、马地舟、王利在本校意外安全事故中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9月29日,蓝田县玉山中学发生了一起高一学生在宿舍意外死亡的校园安全事件。玉山中学副校长楚福强作为学校分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不力,对本次事件负重要领导责任。玉山中学政教主任马地舟作为学校分管安全管理工作职能处室负责人,对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不力,对本次事件负直接责任。班主任王利作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未严格落实班级学生手机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对本次事件负直接责任。2021年10月27日,楚福强、马地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